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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深入推进检察机关案件管理机制改革
来源:新华网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5日作者:

     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推进会24日在江苏南京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出席会议并强调,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锐意进取的精神,大力推进检察机关案件管理机制改革,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胡泽君指出,开展案件管理机制改革,是高检院党组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兑现对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顺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对于促进检察机关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面做好各项检察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体检察人员特别是各级检察院领导,一定要充分认识推进案件管理机制改革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高检院党组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上来,积极主动地做好案件管理机制改革。

  胡泽君强调,案件集中管理,就是指为了促进规范执法,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在坚持和完善业务部门自我管理的基础上,依托信息化平台,由案件管理部门履行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职责,实现对执法办案的统一、归口、全程、动态管理。各级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明确任务,理清思路,正确履行案件管理职责。一要准确把握案件集中管理的目标任务;二要准确把握案件管理部门的职能定位;三要准确把握案件管理部门的职责要求;四要正确处理集中管理与条线管理的关系、管案与办案的关系、管理与服务的关系、案件管理部门与其他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之间的关系。

  胡泽君强调,案件集中管理是一项全局性的工作,各级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案件管理机制改革顺利推进,为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小敏出席会议并致辞。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徐安出席会议。

  这次会议是第一次全国性的专题研究部署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的重要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院,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检察院的分管院领导和案件管理部门负责人;高检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